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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关于对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进行年检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株洲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8 16:46:40

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我会决定对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进行年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1993年12月31日前全国统一考核合格的非执业会员

  (二)历年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经我会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

  (三)2007、2008年度执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未通过转为非执业会员的人员。

  二、年检时间:

  2008年8月15日至10月20日,逾期视同不参加年检。

  三、年检要求:

  (一)参检者必须认真填报《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表》,并附交身份证、会员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纳每年100元会费,同时将证书原件交所属注协办理登记手续。

  (二)通过此次年检,我们将对数据库中会员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和补录。为确保会员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参检人员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年检表》,提供有关材料。参检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本复印件。

  以上各类表格,均可从省注协网站www.hnicpa.org下载或来我会领取。

株洲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

文章录入:alkl    责任编辑:al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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